中实社四川--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警式集体约谈亭子片区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

来源:实事求是新闻社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本网讯四川(首席记者侯震斌 刘锦华 赵建军 苏月建)为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督促民办学校(儿园)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318日,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亭子片区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预警式集约谈,面对面地说问题、找原因、谈危害、议措施、话整改。亭子片区15家民办幼儿园的园长和1家民办小学的校长参加了约谈会。

  约谈会上,亭子食药监所通报了2017年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检查的总体情况,并就各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在从业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容易忽视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梳理、强调和温馨提示,指出了其危害性,提出了详实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就民办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把好食品安全的“六关”作了重点强调:

  一、是把好责任关。要求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认清目前食品安全形势,明确其主体责任和落实校(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把好进货关。要求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原材料、调料必须从有资质的单位购进,并索证索票,按类别建好台账。

  三、是把好制作关。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食物必须烧熟煮透。

  四、是把好留样关。严格按照留样要求,做好标识、记录,且留样量大于100克,置于冷藏冰箱保存48小时。

  五、是把好清洗消毒关。餐饮用具使用过后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置于保洁柜中保存。

六、是把好贮存关。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查看库房内的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霉变生虫,及时处理并禁用超过保质期、已霉变生虫的食品。

同时,执法人员还重点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与各民办学校(幼儿园)签订了2017年《达川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通过约谈,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和园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得到进一步的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得以进一步的增强让自觉学习敬畏并遵守《食品安全法》成为校(园)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种新常态,使其主动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而促进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为保障辖区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零”事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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